建筑面子包括阳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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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在我国规范中,面子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与西方建筑规范的定义有本质上的不同)。 首先从外观上看,一般人们认为“外露的部分”才叫面子;但实际工作中,许多外露部分并不受结构计算控制,因此一些设计人员把“能算进结构体系中的部分”也叫做面子。 我个人认为,严格来说,只有“处于承重结构体系中的、能构成建筑轮廓线的所有外露部分”(如墙、柱、梁等)才是建筑的面子,而其余所有位于主体结构外的、不直接承受竖向荷载(即对主体结构不起支撑作用的)外露部分称为建筑装饰性构件。 这些装饰性构件主要包括:

1.楼地面,包括地坪和楼面;

2.内墙面;

3.顶棚;

4.门窗;

5.幕墙及外墙装饰;

6.遮阳设施或百叶;

7.雨篷;

8.勒脚;

9.台阶; 由于阳台在结构上的特殊性,它属于可算可不算的建筑面子的一部分,应该根据项目本身的需求来确定是不是需要把它算作建筑面子进行结构受力分析。 如果你的任务书或者投资方要求做封闭阳台,那么你就必须把阳台封闭起来;如果要求敞开式阳台,则应将其做成敞开式设计。 根据经验来看,绝大部分情况下,开放式的阳台是不需要进行承载力计算的。 但是,如果是封闭的阳台,由于它的立面处理比较复杂,并且为了美观通常还配有窗扇,这就涉及到了窗的结构设计,所以建议还是把这个区域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承载力的验算,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注:以上内容为本人根据工作经验总结所得,仅供参考!欢迎指正批评!谢谢!

匡书彬匡书彬优质答主

从专业角度来讲,题主提到的"建筑门面”应该指的是“面状的外围护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张炜著)——它所覆盖的立面范围包含了外遮阳栏板的范围、窗台和室内地坪以上50cm高度以内的墙体; 当然还包含室外地墙和屋面以及一些有装饰性或景观性的附属设施(如大门等) 如果要更细致考虑的话,我认为还要把内墙面算在“建筑门面”里,因为它是影响视线的重要构件之一。 不过由于室内设计已经属于广义的室内设计范畴了,所以我建议还是忽略这个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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