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范对厨房的要求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对厨房的消防要求如下: 附条文说明: 第7.3.1条的条文说明: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场所的不同,本节对民用建筑中常见的几种类型场所应如何设置进行了规定;鉴于厨房、餐厅等经常有人进入,且可燃物较多,本款对这些场所的室内装修材料和装饰构件提出了要求。
第7.3.2条的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厨房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应考虑的因素。由于厨房具有燃料多、油烟气大等特点,所以进行分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隔墙与厨房或其他部位分隔。
②门厅或过道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③敞开式厨房应设置卷帘门,并应在顶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为了便于管理,厨房内的设备宜分为不同区域;每个操作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 ⑤对于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经专家论证后,可作为甲类物品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