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别墅契税是多少?
1、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征或免征; 2、对购买普通住房的,无论是否首套房,无论面积大小,统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契税; 对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无论是否首套房,面积多大,统一按房屋成交价格5%缴纳契税。 注:以上政策依据粤国税发[2014]87号。 除了房屋总价外,影响契税多少的还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住宅类型等。以九十个平方的普通住宅为例。
一、如果买方是首次购买,那么只要房产局备案总价不超过90万,那么就可以享受小面积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契税=90×3%=2.7万元。
二、如果买方不是首次购买,或者虽然首次购买但超过了90万元,则不论房子是不是普通住宅都应按照房屋买卖缴纳的税费标准缴纳,即契税=90×5%+90×(5-3)%=6.75万元。
根据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住房交易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提示,惠州别墅契税的相关规定如下:
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超过90平米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别墅按3%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为3%。
惠州别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
个人出售现住房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确定议定价格的各种文书,购买住房的,按照规定,个人将原有1套住房对外销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从其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扣除额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注明的已征税款,重新购房金额小于上述已征税款的,按已购房金额扣减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个人在1年内购买2套或2套以上住房(包含异地),并且将其中一套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销售发票和重新购房合同、新购房屋的发票等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对相应的已缴纳个人所得税予以扣除。纳税人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