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别墅地基如何补偿?
在征地拆迁中,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分为房屋价值和装修装饰价值两部分,由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等因素后,再结合当地的房价状况进行综合认定。 那么对于被拆迁的别墅来说,除了对别墅自身价值的补偿外,是否还有其它方面的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房屋拆迁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还涉及当事人的生计和生存环境等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对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在拆迁过程中,除了应给予被拆房屋经评估确定的货币补偿外,还有另外两种形式的补偿,一为搬迁补助费,二为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两项费用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大家在遇到拆迁问题时,首先要仔细看好相关部门给出的征收补偿方案,如有不妥之处,及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