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阳台合法吗?
“违章建筑”的概念很广泛,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来说,未经过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的建筑物可以视为违章建筑,但若是在农村,未经审批搭建简易房用来居住,通常并不会被视为违法建筑。 因此,违建是否属于法律范畴有待商榷;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违建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比如很多城市都有一些70年代建设的公房(俗称“筒子楼”)没有配备阳台,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想要装修房子时就会考虑在原有的平面上加建阳台以改善居住环境,这样的行为普遍存在且很难禁止和强制执行,所以一般只要不再扩占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了;还有像上面答主所说的那种情况,虽然房产证上没有阳台的标注,但是原始的建筑方案里肯定是有阳台设计的,开发商只是后期为了节约成本才不安装,这种情况也可以去协商解决,前提是要拿出有力的证据。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哪种情况下违规修建的阳台都不应被强行拆除,理由如下:
1.首先,从法理上讲,我国《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居民对房屋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基本权利,而其中对于权利的限制仅限于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除此之外的任何规定都应当认为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所搭建的阳台属于原有房屋的组成部分或者是扩建行为并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其合法权益就应该受到保护;
2.其次,从情理上讲,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现在又正值疫情,各行各业都很困难,相关部门理应多替老百姓着想,尽量减少扰民事件的发生并降低拆违带来的社会矛盾,毕竟谁也不愿意在特殊时期大动干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