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阳台如何加建?
对于露台、飘窗等,由于原建筑已经通过审批设计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因此其改建原则上是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 对于在原有建筑基础之上增加的构筑物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建造施工(比如加建一层) 一般来说,如果要增加建筑面积的话,就需要到规划局去申请报建了。因为要增加面积,那么就要重新做外立面装修和防水处理,这些都属于建设工程范围。按照建设工程程序来讲是要先规划报批然后才能动工的。 如果仅仅是加建生活阳台,而并不是改变原来的户型结构或扩大使用面积,一般情况下是无需办理报建的。但是生活阳台的位置是在公共部位上的,因此如果要在原公共阳台上新建建筑物的话,则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才可以进行。而且还要考虑对周边邻居的影响。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修订)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和责任,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的标准与收缴方式以及车辆停放、环保、安全防范等方面的事项予以明确”的规定可知,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就应该将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房屋公共部位的修缮责任一并告知购房者,并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 在未征得小区其他业主的同意之下,私自封包阳台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即使只是自家阳台,也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才行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