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需要套管吗?
规范中并未做强制性规定,但考虑到雨水管道容易堵塞、渗漏等问题,一般建议采用套管形式进行施工,具体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用套管封堵或敞开式施工等做法。 图集01S701《建筑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中第3.2节“雨水管道和雨水斗安装”中明确给出的是套管尺寸及做法,且该图集为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条文,所以设计时无特别要求可不按照图集执行;而规范中并不存在关于雨水管道套管的相关内容描述,且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所谓套管应为埋入墙体内用作连接管道的导管,而非用于封堵阳台部位的管道井(或管道沟)盖板,故应属于可选项而非必选项——当然若设计图纸有明确要求则另当别论!
对于阳台部位雨污水立管的封堵处理方式,目前业内也并无明确的统一做法:
1、北京地区曾经出台过地方标准《京筑标〔2010〕48号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T01-59(2010)》,其中第10.6条“管道接口处理”中提到雨污水立管与排出管交接处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同时第10.7条规定,“阳台等有雨水排放要求的部位,其地漏、落水口等处应设可靠的挡水设施” ——其实从这句话里也能够推测出该部位立管是可以不做临时封堵处理的,毕竟如果立管已做封堵还怎么能叫“设有可靠的挡水设施”呢?只是这种敞开式的施工方式可能会对后期维护带来不便,如立管底部易被淤泥垃圾堵塞,造成溢流等现象发生。
2、上海市建交委也曾颁布过相关标准,即沪建标定[2007]370号文发布的《上海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技术导则》第6章“砌体结构房屋抗震加固”第3节“屋面排水和排水系统的加固”中有如下规定——“4.3.3 对于坡屋面或女儿墙上有檐口的平屋顶,宜在屋面上设置连通外网的落水管道。对于不开启或很少开启的平、斜屋顶天窗,可结合天窗安装增设一条内排水的落槽。 4.3.4 当落水管设在女儿墙上时,落水管可与女儿墙一起加固。当落水管穿过女儿墙时,可采用套管或用防水密封材料封住女儿墙洞口;也可将落水管直接安装在女儿墙外侧,并加以保护。”——上海地区的做法则是通过在女儿墙上预留洞孔的方式使雨水管道可以外挂在女儿墙外侧,然后用水泥砂浆抹堵或做防水处理即可完成,既解决了渗漏问题又避免了管道堵塞带来的麻烦。